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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应从消除‘飞单’入手,加快监管升级和转型,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督促各银行按流程管理,按规则办事。这是重中之重。”
针对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涉嫌商业票据欺诈的传言,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近日回应称,航天桥支行的案件是一起理财产品欺诈案件,是该支行行长张颖私自伪造合同、伪造理财产品欺骗客户的违法行为,不涉及票据业务。
据了解,涉案行长涉嫌销售虚拟理财产品,称该产品保本保利,并通过“转移利润”的方式吸引了该行私人银行的高净值客户,导致150多名投资者被套牢,涉案金额可能高达30亿元。
至于出售“假理财产品”后的资金流向何处、资金中是否存在“漏洞”以及其他什么真相,在调查结果公布之前,所有怀疑都是可能的,所有怀疑都只能是怀疑。民生银行的财务欺诈本身暴露了民生银行监管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尤其是在人员配备、财务销售和道德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疏漏,不可避免地会或多或少地削弱民生银行的形象和声誉,影响其经营业绩。同时,此案对其他银行规范经营、加快监管转型升级(Aiji、净值和信息)也有警示意义。
此案与其他类似案件有几个不同的特点,对涉案银行有不可逆转的影响。
首先,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是一家星级支行,被誉为“中国私人银行客户数量最多的支行”。然而,该案涉及150多名投资者,资金超过30亿元,这不仅会给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失,还会对其他客户产生负面影响。该银行的“大多数”国家私人银行客户可能会减少;
二是银行销售“假理财产品”,涉及时间长、客户多、金额大、内部业务人员多,不可能一个人完成所有业务流程。虽然是一个案例,但它反映了民生银行在人事安排、经营管理和业务风险管理上的混乱,暴露了银行内部控制的一个重大黑洞。航宇桥支行的财务欺诈应该成为民生银行检查漏洞、填补空缺、建立坚实的管理对冲的新起点。
一般来说,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存在几个混乱:一是短信促销不请自来,强行销售的味道很浓;第二,销售人员缺乏敬业精神导致了银行理财销售的危机;第三,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估和客户信息评估都是形式上的,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随着资金的变化而变化;第四是用礼物来吸引顾客,把礼物送给别人吃是不公平的;第五,渲染供应不足的气氛,刺激顾客下单的欲望。这些因素限制了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也降低了银行的声誉和形象。
然而,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混乱并不像“飞单”带来的风险那么可怕。银行业的“飞单”通常是指银行向客户出售不属于银行的理财产品,并从中获取高额佣金。现有资料显示,民生银行的金融欺诈是一种特殊的“飞行指令”,可能被当事人操纵。
一些投资者表示,张颖将把获得的资金用于银行的外部投资,包括贷款、投资房地产基金和投资艺术品。虽然这些报表需要确认,但财务转移者集中在八个自然人身上,而且转移者之间有无数的联系。通过这种一对多的转移,资金很容易被个人挪用,所有通过欺诈手段筹集的资金都将落在空.身上风险和危害不言而喻。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第三人成为民生银行金融诈骗资金的实际收款人或使用人,那么涉案人张颖就无异于在民生银行打着银行的旗号,将所谓的金融产品资金运用到银行的运作方式中。
民生银行的“费丹”案不是一个个案。2012年,华夏银行的一家分行曝光了中国首例“飞单”事件;2014年,平安银行一家分行的两名账户经理出售了“飞单”,并非法为外国项目筹集了近1亿元人民币;2015年,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陈英顺因非法销售一款5亿元的理财产品而被免职;2015年7月,广发银行遭遇“飞单”,资本损失达767万元;2016年,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的一名员工以佣金的形式出售了私人理财产品,涉及金额超过4000万元。
近年来,“飞单”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巨大,说明“飞单”现象不应该发生,一旦发生很难清理。
因此,监管机构必须从消除“飞单”入手,加快监管升级和转型,寻找具体的监管措施,防止和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督促各银行按程序管理,按规则办事。
(作者是金融行业的资深人士和金融评论员)
标题:“飞单”事件频发呼吁监管升级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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