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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上午10点,陕西省政府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陕西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进行专项整治。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明致辞。
张明介绍说,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等9个部门的安排,省食品安全办公室组建了网络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信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11个部门, 从2017年7月7日至2018年底,联合开展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这一行动已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它将为人们的食品和药品供应创造一个更加有利的环境。
鉴于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中老年人有强烈的消费需求。张明说,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旨在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的食品。保健食品产品必须经国家审批,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并在包装上使用保健食品专用蓝色帽子标志。购买保健食品时,我们应该注意保健食品的本质仍然是食品,而不是药品,它不能治疗疾病,也不能代替药品。科学合理对待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不要购买那些声称有防病治病功能的;不要购买没有说明“该产品不能替代药物”的保健食品广告;不要盲目参加任何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为了产品销售。
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在药店、超市、专卖店等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购买时要特别注意营业执照和食品营业执照的存在。通过互联网、会议、电视、直销和电话购买产品,还应首先确认资格信息。
购买保健食品时,应仔细核对外包装标签上标明的产品相关信息,并做好“四不”:
不要购买没有工厂名称、工厂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
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预包装食品;
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到的能够预防疾病和具有治疗功能的产品;
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号,但声称有保健功能的产品。
如遇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可拨打12331热线或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雷建伟)
编者:耿沛
31392551.陕西省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召开。2018-09-07 14:00:20,. 204407,.
标题:召开了陕西省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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