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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环境保护部发布了一份对28个城市的检查报告。一些企业试图蒙混过关的监测设备和数据,和问题的“花式欺诈”被一再禁止。
污染监测数据的造假不仅使环境监测系统失效,而且误导公众,暴露出一些地方在环境保护领域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令人担忧。
自“有史以来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环保部门不断加大对环境污染的监管力度,但为什么假冒现象在现实中仍然被禁止?原因是环境监测数据与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经济效益密切相关。为了降低污染控制和减排的成本,一些企业试图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虽然许多企业按要求安装和运行在线监测,但设备的采购和运行费用需要自行承担,导致一些企业和在线设备运营商联合造假;另一方面,环保部门的监督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存在周期过长,监督真相是空,这无疑使企业有了欺诈的空。
为了打击环境保护数据的“虚假欺诈”,重点是加强问责制。为此,环保部门不仅要加强执法,履行监管职责,还要从环保数据的来源入手。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企业的罚款和对责任人的行政拘留。性质严重或造成重大环境事故的,还应追究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于参与环境监测数据欺诈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和运营维护企业,除连带责任和法律责任外,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政府委托的环境监测服务或项目。
堵住环境数据欺诈的漏洞不是一天的工作,需要多方合作。监管部门应加强系统设计和安排,从硬件、软件和技术上完善现有的在线动态监控系统,提高数据欺诈的技术门槛,修补监控漏洞。环保部门在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建立在线监测系统时,应确保监测仪器设备具有防止修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的功能。同时,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可以增加环保数据“虚假造假”的违法成本。(出处:经济日报作者:盛仁云)
(编辑:胡风)
标题:从源头根治污染监控数据“花式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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