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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9日,中科王云(002306)宣布,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孟凯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预先通知》,中国证监会计划对其进行信息披露违规行政处罚。与此同时,一些证券维权律师也表示,投资者对中科王云和孟凯的索赔可以正式启动。

非法事实浮出水面

根据公告,中国证监会发现中科王云的违法事实是:2015年12月19日,中科王云控股股东孟凯与卢振林签署了《中科王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对卢振林的授权协议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卢振林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充分行使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并对授权范围做了详细说明。但截至2017年2月23日,孟凯并未将上述授权事宜告知中科王云。

中科云网信披违规调查已有结论

公告还披露,2017年2月22日上午,中科王云收到了卢振林与孟凯于2015年12月19日签署的授权协议,2017年2月23日,披露了中科王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现场接收卢振林交付的相关授权文件的公告。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孟凯予以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中科王云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0万元。

投资者可以准备索赔

长期关注投资者权益主张法律事务的上海律师徐峰表示,中科王云因违规被证监会处罚的事实非常清楚,涉及的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期和披露日期也非常清楚。他的律师团队早在今年上半年就接受了数十名投资者的委托,为自己的权利辩护,并将在近期向法院提交材料备案。根据徐峰律师的说法,如果投资者在2015年12月19日至2017年2月23日期间购买中科王云的股份,并在2017年2月23日之后出售或继续持有该股份,他们将满足该索赔的要求,最终最有可能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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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中国证监会会不会在提前发布《行政处罚通知》后很快进行正式处罚?徐峰律师说,可能不会这么快,至少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原因是中科王云在公告中表示“将根据实际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提交陈述和答辩材料,并要求举行听证会,为公司申请豁免处罚。”

根据上述律师的说法,在提前收到处罚通知后,有许多陈述、辩论和听证,但很少能改变处罚结果。中科王云的上述行为不应对后续投资者索赔产生实质性影响。

中科王云的门票收藏已经是“第二宫”了

事实上,中科王云并非第一次收到证监会的处罚通知。

2014年10月14日,中科王云宣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监察总队条统字第141906号)。根据公告,该公司被调查涉嫌证券违规。同时,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st祥E债券,债券代码:112072)于2014年10月13日停牌。因公司其他事项,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公司股票和债券将恢复交易。

2015年9月18日,中科王云宣布,由于中科王云涉嫌信息披露,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预先通知》(证监发[2015]57号)。该违法案件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依法对该公司及相关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现根据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

公告显示,中国证监会此次拟对中科王云实施行政处罚,主要依据是中科王云2012年度违规确认特许经营费收入、并购前违规确认的收入、中科王云2014年首次季度报告提前确认的收入两大违规行为。具体如下:中科王云2012年度报告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计1480万元,股权并购前收入为15560545.43元,合计30360545.43元。中科王云在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违反《企业会计准则》,提前确认收入34,188,034.19元,成本17,692,307.69元,利润总额16,495,726.50元。

中科云网信披违规调查已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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