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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7月20日电(记者康舒)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准确把握住房的住宅属性,以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建立以购租并举为主要方向的住房制度,以市场为主体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体提供基本保障,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该通知旨在有效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中国仍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新就业大学生、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主要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在一些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有很多新市民,对房屋租赁的需求很大。但仍存在租赁住房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租赁住房在解决城市居民特别是新市民住房问题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有利于更好地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
通知的目的是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事业单位和大型房屋租赁企业发展迅速,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在加快转型,积极拓展房屋租赁业务。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购租并举”,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通知中有几个亮点值得注意。
一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和带动作用。借鉴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充分发挥政府或国有企业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的作用的经验,《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支持相关国有企业向住房租赁企业转型,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赁期限、积极盘活现有租赁住房、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方面的主导和带动作用。同时,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发展民营制度化、规模化房屋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子公司,拓展房屋租赁业务。
二是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为解决房屋租赁市场存在的挂牌不实、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引导存量租赁房屋规范运营,增强人们租房的安全感和稳定性,让人们安心租房,《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搭建政府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通过该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 保障双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房屋租赁行为的监管,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监控和分析。
三是相关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在土地政策方面,鼓励各地通过建设新的租赁住房用地和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分配租赁住房来增加新建租赁住房的供应。根据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工作安排,特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可以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工作。
在金融政策方面,要加大对房屋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发行企业信用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鼓励发展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为房屋租赁企业提供符合业务特点的长期贷款和金融解决方案。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住房租赁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和促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
在实施“配送服务”改革中,针对房屋租赁企业在新建或改建租赁住房项目、工商登记、租赁人员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各地要对新建或改建租赁住房项目的设立、规划、建设和竣工进行梳理。规范验收和运行管理等程序,建立快速审批渠道,探索实施并联审批;明确房屋租赁企业申请工商登记时,经营范围统一规范为房屋租赁经营;公安部门应当根据旅馆业的管理模式,将房屋租赁企业登记的非本地户籍承租人的信息接入暂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
《通知》明确提出,要选择部分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进行试点,通过试点形成一批可以复制推广的试点成果,在全国推广。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选择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房屋租赁的试点单位。
标题:九部门联合通知:在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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