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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刘素青实习生张睿报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施以知识增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山西省出台了14个配套政策文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了山西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同时也将吸引更多的外来人才为山西这块热土做出贡献。7月18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科技厅、省编办、省人民社会事务厅、省SASAC等部门分别对5份文件进行了解读。
这一次,山西以非凡的手段实现了方法和制度的创新。山西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福利厅、卫生计生委、国资委、编办等部门按照“面向中央、标杆一流、与国际接轨”和创造“六个最好”环境的要求,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截至6月30日,14个文件法规的制定工作已全面完成,形成了一系列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政策体系,发挥了一套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组合拳”。
这一系列政策有明确的目标、措施和指导,并为大学、科研机构、医疗卫生系统和企业等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
山西省科技厅厅长谢红指出,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的重大意义在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鼓励更多、更快、更好的成果,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山西省科技厅牵头制定的《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条例(试行)》是山西省最新出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重点解决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政策问题。从定价机制、产权协议、收入比例、单位领导激励分类管理、法人责任五个方面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程序和方法,并对企业、科技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提出了四项激励措施。
《山西省科研项目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是对去年发布的管理办法的补充。主要亮点如下:(1)劳务费用和绩效费用没有比例限制;科研项目由分类配额支持;科研经费负清单管理;科研创新和服务收入由单位独立分配。
山西省编办在机构设置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措施。其核心内容是“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根据科研和教学的需要,自主决定本单位的组织结构,不需要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的《关于完善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聚机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是一份配套政策文件。主要内容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构建“三元工资”结构(“三元”结构是指稳步提高基本工资,增加绩效工资分配,并对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激励措施),使高校、医院、科研单位等人员的收入。
据了解,山西省将进一步简政放权,进一步强化服务,落实新的发展理念,凝聚新的发展动能,创造“六个最好”的环境,真正让科研人员有成就感和收获感。
标题:山西出台14项政策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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