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46字,读完约4分钟

昨天,《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与8月3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大的变化是删除了购买者可以购买政府股的内容,这意味着政府暂时不会转让共有房产的份额。本办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实施。

[政策要点]

北京将尽快向市场推出5万套共有房产。申请条件看这里

未来五年,北京将完成25万套公租房的土地供应

[相关新闻]

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一份文件,以防止小产权房通过房地产登记合法化

有多少银行被房地产绑架了?中国房地产市场会崩溃吗?

北京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已上调20%。上海仍然有最低10%的折扣

《证券时报》记者将《办法》的内容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逐一进行比较后发现,对于共有产权房屋的再上市管理,征求意见稿中有一段是这样说的:“经协商,共有产权房屋的购买者和持有机构可以共同将其房屋转让给符合本市限购条件的其他家庭。新购房者获得商品房的产权。购买者和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产权份额获得总转让价格的相应部分。购买人已取得产权证书5年,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也可取得商品房产权。”在正式发布的《办法》中,这段话被完全删除了。

北京共有产权住房新政30日起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上次协商期间就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表示:

一个是关于单一应用的时代。有些人认为30岁的年龄限制太高,而另一些人则认为,拥有共有产权的住房应该优先考虑家庭结构稳定、人口众多的家庭。30岁以下的单身家庭可以“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下一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制定配套政策,引导30岁以下单身青年通过租房解决住房困难,形成先租后卖、先租后卖、梯度消费的格局,确保政策有效衔接。

北京共有产权住房新政30日起实施

第二,离婚申请和限制有房屋转出记录的人。关于离婚人员的申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办法》中明确指出,只有“有房家庭中的夫妻在离婚后三年以内单独提出申请”,无房家庭或离婚前再婚的家庭不受此限制。

对于无住房转出记录的要求,目的是关注无房家庭首次置业的需求,这符合回归自住的性质,杜绝投资投机需求。同时,一些人提出的“家庭成员无住房”和“无住房转移记录”的意见和建议,应明确界定为“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和“本市无住房转移记录”,并在《办法》中予以修改和完善。

第三,关于东城区和西城区的房子。在这方面,《办法》第五条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统筹新开发区域的部分住房,以弥补中心城市住房供应的不足。根据第11条的规定,在东城区和西城区登记但在项目区工作的家庭与在项目区登记的家庭享有同等待遇。

第四,是关于你能否安定下来并进入学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住房,在结算和登记方面与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的政策相同。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在未来五年内,北京将完成25万套公租房的土地供应,这将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坚决抑制投资性购房投机需求,促进住房回归住宅物业,有效促进北京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运行。一是指导各区落实和确保政策落实。做好政策培训和《办法》实施工作,指导各区成立政府产权股份代理机构,编写示范合同文本,建立项目销售价格和股份比例评估机制,确保政策顺利推进和顺利实施。第二,强化政策解释,引导合理预期。第三,加快土地供应,推动项目进入市场。北京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今年加快了5万套公租房的土地供应和组织建设,推动项目尽快进入市场,加快了有效供给的形成,解决了无家可归家庭的住房需求,为稳定调控房价提供了有力支持,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标题:北京共有产权住房新政30日起实施

地址:http://www.tehoop.net/tpyxw/15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