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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影视记者白云,每一篇编辑过的文章,
唐德版的《好声音》还没有播出一集,但是诉讼和纠纷已经“上演”到了第四轮。
11月13日上午,唐德电影电视(300426,诊断单元)(300426,深圳)宣布,公司已收到talpa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alpa)的终止通知,该公司原知识产权方为...好声”,并于11月9日终止了其授权。“中国之声”节目可能不会继续制作。当天中午,每一位影视记者都参加了关于唐德重大影视合同进展情况的沟通会。会上,唐德影视总监李兰田表示:“过去两天,我们一直在与代表公司的律师沟通,我们认为这项协议不能单方面终止。但是,考虑到协议是在极端情况下终止的,公司支付了1875万美元(约1.24亿元人民币),这可能是无法收回的。”。
受上述消息影响,唐德影视股价今天大幅下跌,数次触及跌停板,最终以每股21.56元的跌停板收盘。
该公司表示,将继续推广“好声音”
2016年1月,由上海残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残星公司)制作的选秀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在连续四季的大火后突然换了主人。唐德影视与talpa及其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好声音”协议,并分期支付了6000万美元的许可费,在五年内获得“好声音中国”节目在中国的独家开发、制作、宣传和播出权,并对“好声音中国”节目相关知识产权的独家使用行使独家许可权。
然而,“中国之声”节目至今未能顺利播出,唐德影视尚未行使其独家授权权,但首先收到了塔帕的终止通知。11月13日上午,唐德影视公布了主要合同的进展情况,称11月9日,公司收到“…好声音”协议的对方塔尔帕的来信,要求终止合作协议。
Talpa在终止通知中称,唐德影视未能如期支付许可费,违反了协议第17条中关于支付和保证的约定。在talpa于10月24日发出违约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唐德影视未能提供相应的付款及付款计划,因此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并表示协议终止后,唐德影视仍需支付剩余的许可费4125万美元。
对此,唐德影视董事长吴洪亮在电话会议上多次表示,他不承认塔帕单方面终止合同,仍将坚定地“推进‘好声音’”。吴洪亮在声明中还承诺,如果公司被判定必须支付剩余的4125万美元的许可费,它将承担个人支付责任。
广告商已经签署了意向书
在唐德影视与塔帕就“好声音”相关问题签署协议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它不仅没有尝到甜头,还不断制造麻烦,卷入许多诉讼。吴洪亮在电话会议上也生动地称之为:“左手忙着做,右手去法院。”
据吴洪亮介绍,唐德影视已经将《好声音》的商业制作和营销做了规划。“从团队布局到现在,已有1200多名歌手接受了筛选,广告商也与我们签署了意向书。”不过,他也表示,“目前这一块的投资比例仍然很低,可以忽略不计”。
2016年2月,talpa就与星空空传媒有限公司和孟想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示范许可协议》和《补充协议》项下的权利纠纷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提起仲裁,今年2月,在所有重大法律纠纷中获得仲裁庭的支持。
2016年6月,唐德影视在第五至第八季获得“好声音”节目许可后,开始对“好声音”原所有人残星公司和世纪李良公司提起诉讼,随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残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使用含有“中国好声音”和“中国之声”字样的注册商标。今年5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此案举行了听证会,目前尚未宣布判决结果。
2017年5月,唐德影视再次宣布,浙江广电集团和浙江蓝巨人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以侵犯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为由,对唐德影视及其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2亿元,合理费用50万元。
这起诉讼也成为塔尔帕终止“好声音”合同协议的导火索。根据公告,自诉讼以来,唐德影视已暂停向塔帕支付后续许可费。到目前为止,这个案子还没有判决。
受上述消息影响,唐德影视股价今天大幅下跌,几次跌停,收于每股21.56元。
编辑朱昱
标题:“中国好声音”一集未播遭授权方解约 唐德影视称不认可,仍会“坚定”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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