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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2017年起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作为试点,统一划拨10%的企业国有股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专家预测,计划实施后,未来国有资本向社会保障基金转移的规模将相当可观,超过1万亿元。
“转移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有利于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代际公平,避免实行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增加税收收入,提高在职人员养老金缴费率。这种方式被传递给下一代。”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将推动建立一个更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昨日向《证券日报》表示,通过配置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可以使社保基金的储备具有可持续性。
《规划》明确了转移范围,即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纳入转移范围。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公益性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开发性金融机构。
在转让比例方面,计划确定转让比例为企业国有股的10%。今后,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如需进一步转移,还需进一步研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转移比例综合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计算、正在进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国有企业的发展状况。
关于移交时间表,规划提出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完成移交工作。分两步走:第一步是选择一些中央企业和一些省份在2017年进行试点。中央企业包括3至5家中央管理企业和2家由国务院SASAC监管的中央金融机构。试点省份的转移由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第二步: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2018年及以后分批转移,尽快完成转移工作。
此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主席王忠民表示,国家正在讨论并提出将未上市国有企业的股份转移到社会保障基金,预计转移总额将达到几万亿元。
谈到国有资本转社保基金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部分国有资本转社保基金主要针对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的股权,一般不涉及上市企业。对于少数涉及的上市企业,转让是指原国有股东将其10%的股权转让给社保基金等事业单位,属于国有股权多元化持有,不改变企业国有股权的属性和总量。社保基金等事业单位参股将进一步优化上市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对资本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标题:国资划转社保基金时间表敲定 分两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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