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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晓宇编辑弘文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各证券公司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发行上市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主承销商完善并严格执行新股发行上市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线下投资者资格验证等。,并对违反规定的主承销商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业内人士认为,上述规定将有助于投资银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提高投资银行内部控制水平,保护线上线下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通知,各主承销商应检查线下投资者的资格,拒绝或拒绝不合格投资者的报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格线下投资者参与询价。
通知要求主承销商做好配售行为的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决策机制、配售规则和业务流程等配售制度,按照事先确定并公布的原则和方法确定线下配售结果,不得向禁止配售对象配售。
通知还要求各保荐机构建立关键业务环节审核制度,并指定人员对新股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和关键操作进行独立审核。
此外,通知还指出,主承销商应加强内部合规管理,指定合规人员检查询价、定价、配售新股等相关流程和结果的合规性,建立突发情况应急处理制度,做好信息披露质量控制工作。
在组织架构上,通知要求各投资银行充实IPO人员,设立专门部门或岗位负责IPO业务,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经理和审核员,不使用非正式员工承担核心工作,不断加强业务人员培训。
一位经纪投资经理向记者抱怨,一些投资银行未能应对线下投资者数量的激增,并以快递速度慢为由拒绝材料,这使得它们无法参与这支新股的线下认购。
一家小型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负责人也表示,由于线下创新的利润率相当高,个人线下用户数量急剧增加,导致投资银行资本市场部的工作量急剧增加。几个人不得不在一两天内审查数千名投资者的资料,包括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这使得许多投资银行人手不足,甚至聘请实习生来完成资格审查。虽然各证券公司普遍提高了申购门槛,网下申购的市值大多在6000万元以上,但合格投资者仍达数千人,且验证工作量较大,尤其是关系验证。
对于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引发投资者投诉、影响信息披露准确性、对IPO进程产生重大影响等违规行为,本所将视情节轻重对主承销商采取口头警告、约见谈话、书面警告、暂停受理相关业务、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标题:投资者保护再下一城 深交所督促加强新股发行上市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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