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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31,400名犯罪嫌疑人,起诉42,400名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如强奸、猥亵、贩运和故意伤害。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检察机关严格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对于那些利用职业便利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还建议判处被告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职业,并加大对犯罪指控的力度。”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知检察机关在2017年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

打击虐童行为,绝不手软!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建表示,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惩罚、预防、监督、教育等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调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司法机关,共同构建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团结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

过去两年,共有69宗幼稚园虐儿个案获准拘捕

12月27日,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幼儿园虐童案进行了二审。今年1月,审理了该案的刑事部分,两名被告因虐待受监护人和照顾者被判处两年零六个月监禁。

近年来,幼儿园、校园和家庭中的虐童案件频频出现在媒体上,社会反响强烈。“虽然这类案件的绝对数量很小,但社会危害很大。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坚持不管是谁,不管他们犯了什么罪,只要他们违法,侵犯了幼儿园儿童的合法权益,我们就要严厉打击,决不手软。”郑新建说,从2016年1月到2017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了69起幼儿园工作人员虐待儿童的案件,起诉了77人。犯罪类型主要涉及强奸、猥亵儿童、滥用监护权和照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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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幼儿园侵害儿童犯罪全面维护儿童权益的通知》,要求地方检察机关严厉惩治侵害儿童犯罪,最大限度地维护儿童权益。各地检察机关迅速实施,及时介入幼儿园校车超载、幼儿园儿童性侵害等一系列重大敏感案件的侦查活动,提出案件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和救助等建议,有效打击侵犯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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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制定一部全面系统的法律来保护儿童的权益

鉴于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虐待儿童案件,一些专家学者建议制定专门的《禁止虐待儿童法》或增加“虐待儿童罪”来打击这类犯罪。

中国高度重视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建设。2015年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虐待被监护人和照顾者罪,将校车超载问题纳入危险驾驶罪,并明确规定了禁止就业制度。今年3月通过的《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规定,监护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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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些法律规定分散在法律中,缺乏全面、系统的立法规定,实施起来有一定的困难。”郑欣瑜说,此外,法律法规对事后处罚打击更大,没有健全的防控机制。幼儿园还存在着从业人员素质低、准入不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和完善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完善机构和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机制等。,并制定全面而有系统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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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此案的429名未成年人在帮助和教学后被大学录取

2016年9月,17岁的小红去商店买东西时,主动偷了3000多元的财物。经社会调查,河南省南乐县检察院发现,小红正在准备高考,各方反映她平时表现不错。检察机关称,小红是初犯和偶发性犯罪者,他的父母积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因此,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有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对小红进行了调查,帮助他准备高考。最终,小红以高分被大学录取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共有429名涉案未成年人被高校录取,并在检察机关的帮助和教导下回到了正确的生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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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教育挽救的角度处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2017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100人,未逮捕13,100人,起诉39,000人,未起诉8,800人,未逮捕率为33.4%,未起诉率为18.4%。

此外,各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普遍引入了人格筛查和心理矫治等措施,并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成长经历、心理状况和犯罪原因制定了个性化的帮助和教育方案,以提高帮助和教育矫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人民日报》(2017年12月29日,第11版)

标题:打击虐童行为,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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