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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7日电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报道,近日,山东省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公开揭露了五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即:

原省委副书记、省法院副院长李勇非法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宴请。从2013年春节前到2019年春节,李勇收到别人的礼物40次,共计47.73万元;2019年4月和8月,李勇申请进入省级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期间,两次受到律师事务所的宴请。同时,李勇有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因涉嫌受贿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山东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烟台副董事长蒋非法配备和使用专职驾驶员。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姜钟担任CPPCC副主席兼市发改委主任。在接受官方交通补贴的同时,他在公共汽车改革前继续由司机服务,驾驶私家车。江也有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并受到党内警告。

青岛市体育局团支部组织群众体育训练中的失职问题。2015年至2019年,我部违规外包职责范围内的群众体育培训工作,以培训费住宿的名义共支付20.99万元,违规按培训计划数而非实际数多支付11.03万元。栾树伦,当时的导演,有官僚问题,如不作为和无序的行为。他主要负责领导问题,受到党的严厉警告。

邹平市应急管理局提交虚假防疫材料,未经核实的。2020年1月,滨州市调度应急物资储备时,邹平市应急管理局未经核实就将防护口罩等物资储备数量报为零,导致上报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严重影响了防疫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直接负责的办公室主任王兵受到党的严惩;负有领导责任的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刚,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志荣,分别在党内给予警告处分和诫勉处分。

山东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高青县房地产登记中心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的不作为。2016年9月至2020年1月,高青县房地产登记中心未执行相关部委关于小微企业免交房地产登记费的规定,非法收取小微企业房地产登记费,严重损害小微企业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该中心主任赵崇仁在党内受到警告。(山东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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