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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该得到防范和化解。严禁各种非法借贷、担保等行为。完善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昨日,《证券日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逸群。

《证券日报》记者: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水平和风险如何?

张逸群:截至2017年底,中国政府债务余额为29.95万亿元,其中中央政府债券13.48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16.47万亿元。中国政府债务比率为36.2%,低于2016年的36.7%,远低于国际社会通常使用的所谓60%警戒线,也低于其他主要经济体和一些新兴市场国家的债务水平。这表明中国的债务负担较小,债务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从地方政府债务的角度来看,新预算法实施以来,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开前门、堵后门、筑墙”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改革措施。地方政府债务基础基本摸清,发行管理有效规范,债务总量可控。

将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与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财政收入和综合财力相比较,可以看出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比例约为70%,按照国际公认的政府债务标准,这是一个较高的安全范围。应该说,困扰地方政府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债务风险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的缓解,债务管理开始步入正轨。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没有问题,一些隐性债务没有完全暴露出来。

《证券日报》记者:在严格监管下,今年地方债券发行规模预计是多少?接下来,如何完善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

张逸群:根据去年2.6%的赤字率、8300亿元的地方财政赤字、1.35万亿元的地方政府专用债券和结转的1.73万亿元替代债券,预计2018年地方债券发行规模约为4万亿元。

下一步,要从维护金融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坚决执行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完善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

一是根据国家地方政府债务控制规模,合理调整和增加地方债务发行规模,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重点保证在建项目的资金需求。

二是清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摸清隐性债务的规模、性质、结构和风险,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和偿债计划,敢于发现问题,防止犊牛隐藏矛盾,推进隐性债务显性化,实行债务筛选、分类管理、有序重组和风险隔离。

三是加快专项债务改革,适当扩大地方政府项目收入债务的使用范围和发行规模,建立债务发行、使用、偿还、风险和绩效的一体化管控模式和运行机制,实现“债务”的有效管理和良性循环。

四是继续加大对非法借款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实现终身问责、反向调查、追究责任、问责,坚决纠正地方政绩观和借款观,重点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地方政府债务稳定安全运行,坚决遏制影响和破坏金融稳定的违法行为。

标题:地方债今年估计发行4万亿 专家建议加快专项债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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