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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日,神龙汽车两大合资品牌的品牌总部“搬迁风暴”愈演愈烈,引起了业界的强烈关注。自2015年以来,神龙汽车的销量一直在下降。近年来,神龙汽车希望通过人事调整、机构改革等一系列措施“重回正轨”,但目前效果并不好。这场“搬迁风暴”也是神龙汽车试图通过改革自救而引发的事件。为此,本期《汽车周刊》试图通过采访各方来还原整个事件,并希望通过分析神龙汽车销售困境的原因,指出psa对中国市场的误判是此次事件的根源。
每个记者卢嘉丽每个编辑杨军
申龙一纸搬迁公告引发的“风暴”还远未结束。
日前,东风标致在北京的一名员工向《全国商报》透露,1月10日,东风标致部分员工向神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决策层签署了一封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1月15日,神龙汽车总经理苏维斌带领部分高管紧急到北京进行“斡旋”,但谈判结果并不令人满意。
同一天,东风标致在北京的部分员工联名写了《关于呼吁东风标致员工在法律框架下理性维权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记者在获得的提案中写道,“东风标致员工认为,神龙的搬迁决策过程涉嫌违法。”如果神龙不能给出更好的解决方案,东风标致员工将保留依法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的权利。举报违法事实的权利。”
“搬迁的决定不会改变。目前,大多数员工都是理性的。工作组正在与东风标致北京的员工逐一沟通。有两个原则:一是鼓励和欢迎员工返回武汉,二是尊重员工的个人意愿。”关于上述建议的内容,神龙汽车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突然宣布搬迁
“搬迁”之争源于2018年1月10日神龙汽车的突然宣布。
1月10日上午,神龙汽车宣布,从2018年1月15日起,东风雪铁龙和东风标致的品牌总部将迁至武汉总部集中办公,这两个品牌总部的营销部门将集中在上海。据了解,东风雪铁龙品牌总部目前设在上海,而东风标致品牌总部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设在北京。
这意味着大部分东风标致员工将从北京搬到武汉,而营销部门将从北京搬到上海,这对于大多数已在北京定居的东风标致员工来说是不可接受的。
东风标致的一名前员工最近离开了公司,他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东风标致北京的品牌部涉及市场、销售、售后和网络四大部门,除了神龙派驻的人事和财务部门外,也有不少人参与搬迁。
神龙的解释是,它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营销领域的沟通和决策效率,同时可以节省相应的运营成本。
武汉一直是神龙汽车的总部,也是东风汽车(600006)集团有限公司和psa集团在中国和东南亚的总部。神龙认为,以前武汉、北京和上海的分离不利于品牌之间的沟通,导致战略协调不足,而统一的办公室将有助于总部和两个品牌形成更好的协同效应,提高运营效率。
“如果要提高运营效率,品牌部和市场部应该一起搬到武汉,而不是一个在武汉,一个在上海。”众所周知,品牌部和市场部之间的日常工作沟通是最频繁的,但目前的计划显然没有降低沟通成本。”东风标致在北京的一名员工告诉记者,他对目前搬迁计划的内容感到困惑。
许多参与此次搬迁的东风标致和东风雪铁龙的内部人士坦率地告诉记者,神龙的这一决定“让人感到非常心碎和难过”。“东风标致在北京有很多老员工,他们在品牌总部成立之初就在这里工作。那时,他们只有24岁左右。在此期间,东风标致有过辉煌,但也经历过销售下滑等多次低谷。然而,这些老员工并没有离开公司,即使猎头来“挖”,他们也没有动摇。大多数员工选择了与东风标致共患难。现在,15年过去了,大多数员工都是40岁左右,在北京有家人。这时,他们突然选择了去武汉,而只有5天的时间来考虑,如何在情感上接受呢?”上述东风标致在北京的员工告诉《国家商报》记者,这份报纸的公告伤害了很多人的心,特别是对于北京一些40岁以上的女性员工来说,选择去武汉是不可能的,但是在这个年龄找工作没有太多的谈判价格。
在宣布“搬迁”的当天晚上,一封由东风标致部分员工签名、措辞强硬的公开信开始在市场上流传。公开信指出,1月10日上午,神龙突然派出一个工作组,宣布北京办公室向员工搬迁,要求员工在5天内到上海或武汉的办公室工作或接受遣散费。员工们感到“不可理解、不可接受、非常愤怒。”
“首先,在此之前,公司从未就搬迁事宜咨询过东风标致的所有员工,也从未介绍过搬迁计划,也从未解释过搬迁原因;其次,在1月15日,员工必须去千里之外的城市工作,只有5天时间考虑;东风标致的大部分员工已经为公司服务了5至15年,是他们家庭的支柱。”公开信指出。
事实上,在宣布之前,东风标致的员工已经听到了一些关于搬迁的传言。“2017年8月和9月,神龙在武汉的一些办公室开始装修。当时,有传言说两大品牌的总部将迁至武汉。然而,这一消息只在员工中传播,没有发布任何官方文件。因此,在今年1月10日宣布之后,每个人都感到非常突然。”一位与东风标致关系密切的人士告诉记者,他“无法理解”神龙将两大品牌总部迁回武汉的战略意图。
●高层紧急“调解”失败
在东风标致员工联名签署的公开信被媒体转载和报道后,神龙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想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试图平息此事。
一方面,神龙向媒体传言,神龙只给员工五天考虑时间,否则接受离职是一种误解。“1月15日只是公司通知员工去武汉出差开会的时间,不是登记时间,员工决定是否搬家。”您可以选择到月底,过渡期将持续到二月底。”
另一方面,就在公开信发表后的第二天(1月11日),以神龙集团总经理苏维斌、常务副总经理麦可染为首的多位高管赶赴北京,在东风标致北京办公室会议室与东风标致北京员工进行对话。
“当时,东风标致的员工提出要看正式文件才能决定搬迁,但神龙的决策层没有把他们拿出来。那一天的沟通已经结束,大多数员工仍然不能接受搬迁的决定。”上述东风标致北京员工告诉国家商报记者。
随后,1月15日,神龙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即《关于搬迁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改善了随组织搬迁的员工的相关待遇,并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搬迁决定并未改变。
根据补充通知,对于同意到两大品牌部门及其他部门的认可机构工作的员工,将增加“房屋租赁代理费”,最高限额为武汉1500元,上海3000元。此外,原通知中的搬家费、安家补贴、探亲等费用都有所增加。例如,搬家费用从最初的最高限额5000元调整到8000元。房租补贴仍保持原来的规定,即上海市对单身或无子女的夫妇每月补贴3000元,对有18岁以下子女的夫妇每月补贴4000元,房租补贴按月支付,共一年。
对于不同意搬迁的员工,神龙将给予一段时间的工作交接,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工资和福利将保持不变。交接期于2018年4月15日结束,经协商可延长至2018年5月15日。
在4月15日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工作交接完成的前提下,公司将给予相关经济补偿。如协商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在4月15日后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法定经济补偿金。
法定经济补偿基数为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内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直辖市或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2008年1月1日后的经济补偿标准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计算。即如果法定经济补偿金不高于直辖市或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本案法定经济补偿金=n*法定经济补偿金基数+1*劳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其中,法定经济补偿金基数为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n是根据法律计算的雇员补偿期)。
但《补充通知》仍要求员工在1月26日前反馈,逾期不反馈的将被视为拒绝接受搬迁决定,并按“员工不同意随组织搬迁”处理。这意味着从通知正式发布的1月10日起,到1月26日,神龙公司考虑员工的最后期限是17天。
搬家是违法的吗?
事实上,经济补偿并不是东风标致目前在北京员工的主要需求。“我们只是想知道这一宣布是否是通过正式的公司流程做出的?”上述员工向《国家商报》表示,在征求律师意见后,员工认为该决定的决策过程涉嫌违法,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将涉嫌违法。
根据该提案,搬迁东风标致品牌部的决定改变了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涉及数千万元,影响了三个城市数百名员工的工作和生活,这是公司的一个重大业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六条,此类重大决策必须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条,在决策过程中,应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然而,在1月11日的员工大会上,神龙汽车总经理苏伟斌当着数百名东风标致员工的面宣布,搬迁决定是执行委员会做出的,而不是董事会做出的。更令员工意外的是,在员工强烈要求公司出示这份“执行委员会决议”并等待了五个多小时后,公司最终未能出示这份声称的执行委员会决议。
东风标致的一些员工认为,神龙根本没有召开搬迁执行委员会,也没有执行委员会的决议,更不用说法律要求的董事会决议了。因此,搬迁决定的程序被怀疑违法。
“神龙品牌部的搬迁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所述的‘客观条件的重大变化’,而是神龙根据自身商业意图做出的主观决定。此外,公司了解到90%的员工无法随公司前往武汉或上海,因此援引《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迫使员工在很短时间内做出接受工作地点变更或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事实上,这是一种‘变相’裁员,是对法律的滥用。”东风标致的一些员工在提案中写道。
目前,在“搬迁”方面,东风标致在北京的部分员工仍在与神龙“对峙”,相关工作几乎停滞不前,这对神龙汽车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神龙汽车已经陷入销售困境。
编辑朱昱
标题:苏维彬“斡旋”未果 神龙“搬迁风波”持续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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