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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4月17日电(记者刘)日前,记者从辽宁省政府获悉,为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做事难”问题,辽宁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和省商务厅围绕政府失信行为展开专项行动,努力清理和偿还政府项目资金,严格审批政府投资项目, 规范政府招商引资的绩效行为,促进政府诚信建设,优化经营环境。

据悉,辽宁省将市政府和省级部门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政府项目资金清理和偿还的主体,并明确了政府项目资金的偿还期限,即省级部门在2018年底前偿还到位,各市在2019年底前偿还到位。为确保清算工作的及时完成,辽宁省财政厅还将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监管工作组,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核实。

在完善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中,针对不规范审批造成的拖欠,要落实责任主体,组织分类整改,按规定时限完成还款。同时,要建立和完善项目标准审批机制,加强事后监督,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新的政府违约行为。

除了拖欠,辽宁将对政府的其他表现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实地调查、问卷发放和集中查询,各地区梳理出政府在投资项目、企业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绩效现状,并详细记录相关问题的具体内容、发生时间、涉及部门和进展情况。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涉及的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总结,形成当地区政府的绩效报告和整改报告。为保证政府绩效专项检查的有效性,各市投资项目抽查率不得低于30%,并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各地市明年底前还清政府工程欠款

《人民日报》(2018年4月18日,第11版)

标题:各地市明年底前还清政府工程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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