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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电子商务及其金融业务快速发展所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梅兴宝表示,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催生了一种新的互联网金融形式,同时也对金融服务和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也对电子商务金融活动的风险防范提出了挑战。

他认为,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交易量巨大,金融服务需求迫切,跨境综合业务快速扩张,监管跟不上。第二,提供金融服务的主体对远程跨区域开户有很强的需求,但在识别客户和评估电子商务信用状况方面存在一些技术困难。第三,在现有的信用信息系统中,很难查询个人信用信息。第四,电子商务中商业保险对电子商务的保障功能不够发达。第五,部分服务电子商务的支付机构占用客户储备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其他高风险投资,未经批准进行理财和场外资金证券化。

全国政协委员梅兴保:审慎监管互联网金融

梅兴宝表示,金融业本身就是一个经营风险的行业,而以电子商务为背景和载体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受众广泛、跨境性强,风险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和传染性。在规模小、客户少的情况下,采取适度宽松的监管,为这类业务留有创新的空空间和空间是正确的;当它的业务很大,涉及到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时,我们的监督必须是保密的。一些机构和企业要求严格,坚持审慎监管,并保持无系统性或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全国政协委员梅兴保:审慎监管互联网金融

为此,梅兴宝建议商务部门牵头制定指导性文件,统一协调财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信息交流,相互配合,有效监管,促进电子商务的规范化发展。重点加强对网上支付和点对点贷款的监管。“网上支付机构应始终坚持服务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提供小额支付服务的宗旨,落实客户储备资金集中存放和支付期限的规定,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和客户权益保护机制。严禁超服务限额,严格检查跨境服务,严禁借入和委托资金,防止交叉感染和风险渗透聚合。为电子商务服务的金融机构应有效识别客户,积极监测和报告可疑交易,并防止洗钱等金融犯罪。”梅兴宝说。

全国政协委员梅兴保:审慎监管互联网金融

此外,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在有效风险防控的基础上,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金融机构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开展二维码支付,方便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小微企业的业务活动,逐步减少现金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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