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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仍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这将为农业和农村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相关农村金融机构也面临着更好的发展机遇,从宏观到微观的制度建设要求将更加迫切。当前,我国正处于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阶段,“三农”和县域经济社会将继续快速发展,具体表现为城市化进程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化、规模发展加快、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孕育了丰富的金融机遇。加之互联网金融的激烈竞争,农村金融市场结构进入了一个创新期。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涉农企业转型升级等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大型农业产业的出现,金融机构迎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一方面,传统分散农户经营效率下降、现有客户破产、金融创新失败等转型风险不断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农村金融收费和利率的限制以及保险理财产品监管的加强,传统涉农金融服务的收入将会收窄,新兴业务的拓展将更加困难。农村金融机构将更多地依靠成本控制来提高利润水平。
现阶段,如何应对风险,激发农村金融机构的活力?一是政府和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财税杠杆与金融政策的有效协调,实施税费优惠、贷款利息补贴和机构补贴,支持农村信贷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第二,农村金融机构要有战略意识,加强政策和形势的前瞻性研究,把重点放在中央一号文件和城乡金融一体化上,全力以赴,这是巩固市场地位的必由之路。第三,大型农村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引入金融技术、加强流程信息化、渠道电子化和管理集中化、批量化和标准化来降低成本。但是,中小金融机构可以引入更方便灵活的产品和流程,本地化的风险控制措施,适度增加客户规模,优化成本管理。
众所周知,受市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响,农村金融市场的风险相对较高,尤其是水产养殖贷款面临的风险非常高。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信贷风险基本集中在发放贷款的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对农村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农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同时,风险分担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极大地降低了金融机构对涉农企业和大型农业进行信贷的主观能动性,给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创新造成了很大障碍。
在实践过程中,政府和监管部门应支持农村金融机构站在县域层面,强化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功能,加强金融服务的引导和协调,从而有效解决当前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中存在的一些困难,最终激发农村金融的活力。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滕提出了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减轻税收负担的建议。农村商业银行在涉农贷款中所占比重较大,其增值税参照县级农村商业银行的标准实行简单征收政策,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分红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只有充分发挥省市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导作用和主体作用,充分利用靠近乡镇的基层农村信用社的独特优势,才能更好地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同时,随着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不断优化,有必要重视农村金融结构、融资渠道和农村金融产品的多元化发展,以保证农村信用社、信用城镇、信用企业等的有效建设。
毫无疑问,农村金融机构应具有战略意识,并围绕中央一号文件展望未来农业产业化政策走向。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大农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服务公司等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培育力度;二是进一步推进农业区域布局,支持农业向专业化和产业链方向发展;第三,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技、种业、现代物流和深加工等新领域的支持。因此,未来农村金融政策的发展趋势是继续推进金融多元化,加快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强对中小企业和农民的金融支持,准确帮助老、青边境地区的贫困人口。
可以说,鉴于农村金融发展的瓶颈,移动互联网的出现正合适。金融技术将有效弥补农村金融的不足,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思维降低信贷成本,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借助互联网的天然优势,农村金融可以突破网点的限制,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克服广大农村和分散住宅的弊端。先进的农村金融机构以移动应用和网络系统为平台,将现代金融服务延伸到偏远农村,并将“银行”搬到农民家中。农民足不出户就可以轻松实现资金转账、信用卡交易和账户查询,让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金融服务。
综上所述,要激发农村金融的活力,必须加强财政、税收等部门之间的联系,注重农村信用体系的完善和金融产品的多元化发展。金融机构应具有战略意识,利用金融技术的力量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相关服务,最终促进我国农村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
标题:如何激发农金机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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