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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检查发现,一些房地产企业没有严格遵守《商品房销售价格标识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给予了处罚。国家发改委网站最近报道了26起案件。

2016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标识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商品房销售价格标识专项检查。

在这次报告的26起案件中,有23起案件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那些定价不明确的企业。例如,海南万宁润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的“石梅别墅”房产,销售现场的商品房没有明确定价。四川林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凤凰房产未在显眼位置标明,营业部的房产价格在收费员办公室标明,但未在交易场所的显眼位置标明。如不按规定执行“一套一标”,苏州恒力房地产有限公司在销售“苏州湾景苑”7-9#(东区)的过程中,318套未能执行“一套一标”。如销售状态未按要求标注,如合美(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融信支钉雅苑”时,未按要求在销售现场标注商品房销售状态。例如,深圳市华嘉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华业玫瑰四季二期新苑”房产时,没有注明与价格密切相关的细节,如折扣条件和折扣率、土地使用年限、容积率、绿化率、车位分配率等。

发改委通报26起典型案例 个别房企玩猫腻遭查处

此外,报告了三起涉及房地产中介公司的案件,这些案件都没有公布收费项目的名称和标准或交易场所的收费标准。

物价部门对上述违法行为共罚款约163万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公开揭露上述典型案例的目的是提醒所有商品房经营者严格遵守《商品房销售价格标识规定》,提高价格自律意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强调,商品房经营者在价格标签上必须做到四个“必须”:第一,必须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价格;第二,要实行“一套一标准”;第三,每一个商品房的销售状况必须准确标示;第四,销售价格、收费及相关细节必须全面、规范地标明。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的作用,严肃查处明码标价和不规范标价行为,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环境。

发改委通报26起典型案例 个别房企玩猫腻遭查处

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断整顿市场秩序。自去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多次通知非法住房企业,地方住房和建设部门也加大了对非法住房企业和房地产中介公司的整顿力度。这一次,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了部分房地产企业违反明码标价的行为,再次显示了多部门形成合力整治房地产企业违法行为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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