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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李成钢
继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出台减税措施,继续推进成本降低,增强实体经济后劲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减税措施优化纳税服务的通知》,以落实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新的减税措施,如简化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等。从服务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围绕事前全方位培训、事后提高纳税便利性、事后分析监督三个维度界定了十项服务措施,以确保减税措施的顺利实施,不断推进成本降低,增强实体经济后劲。
舆论媒体和中小企业一致称赞并希望国家努力降低税费。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智能物流包装公司副总经理俞杜源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创业并不容易,但创新更难。创业需要一定的主客观条件,创新需要合适的土壤和环境。在当前严峻的经济环境下,企业生存相当困难。一方面,企业需要源源不断的“活水”,另一方面,企业也需要最大限度地减轻负担和成本,以维持生存,促进发展。大多数中小企业存在先天禀赋不足、内部管理不完善等问题,小微企业经常被洗牌。然而,这些企业是中国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和促进社会稳定的支柱。中小企业能够成长壮大,国家经济实力才会真正强大。
减税和负减措施能有效促进实体经济降低成本和增加后劲。但是,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一是科学判断企业税负,明确相关指标,并准确分析作为判断税负的重要参考指标,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依据。二是中小企业税收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判断企业税收负担的严重程度时,应明确相关指标
上海城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轮值主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常务副总经理陈建表示,目前企业界认为税负较重,而政府管理部门认为中国企业的税负与国际相比并不高。每个人都说自己的事情。你如何看待企业的轻重税务负担?也应该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例如,据媒体披露,2015年,“娃哈哈”集团营业收入677亿元,实现利税总额114.64亿元,纳税56亿元,净利润58.64亿元。经计算,全年税费总额为56.7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38%。缴纳税费占企业利润的比例为49.49%;根据李亢电梯的年报,公司2015年的纳税额为3.36亿元,年营业收入为32.7亿元,净利润为4.88亿元。税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27%,税费占企业利润的比例为40.78%;根据格力电器发布的数据,2015年公司共缴纳税费148.16亿元,总收入1005.64亿元,净利润125.32亿元。税费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4.7%,占公司利润的54.18%,公司每年缴纳的税费为净利润的1.18倍。
"从这些数据来看,企业税收负担相对较重."陈建表示,需要强调的是,上述三家公司的经营和利润在目前的企业中处于相对较好的状态。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税收和利润之间严重失衡(低于30%)的情况并不少见。
陈建认为,税收负担判断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在于计算方法的不同。目前,衡量税收负担的全球宏观指标如下:第一,税收负担水平是用当年政府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来衡量的,即政府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根据这一计算,中国近20年的税收负担大约在30%左右。需要指出的是,该方法涉及的政府收入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二是分析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用这种方法计算的中国税收负担甚至更低,只有18%左右。根据这一方法,2013年,发达国家的总税收负担约为26%,而发展中国家为20%。中国的税收负担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第三,将税收加上社会保障缴款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进行比较。根据这一方法,2012年至2015年中国的平均税负约为23.4%。这比经合组织国家低12个百分点。
陈建认为,企业和政府部门对税负的不同解释与中国现行税制结构的设计有关。目前,中国政府对企业征收的主要税种是所得税和增值税,这导致在中国的税收结构中,税收负担主要由生产者承担,消费者家庭承担的比例相对较小。中国企业实际承担了90%以上的各种税费,而个人承担的税费比例不到10%。这种结构与世界上主流的税收方法相去甚远。另一个问题是,中国企业承担了较高的非税收支出,非税收负担沉重。包括政府向企业收取的各种附加费。如城市维护建设费的7%,教育费附加的5%,防洪费的1%。
陈建说,企业对税收负担的感受也与经济繁荣有关。在相同的税制和税率下,经济繁荣程度较好,而在利润率较高的情况下,企业承担的税负较高。相反,在不景气和低利润水平的情况下,企业对税收负担的承受能力也相应降低。目前,中国的经济繁荣明显不足,现有的税收负担使企业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这就是为什么企业呼吁增加税收负担。
此外,在讨论公司税收负担时,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变量,即土地租赁问题。陈建认为,在考虑税收压力时,土地出让金应纳入政府收入范围。
基于以上分析,陈建建议相关部门对当前企业税负进行进一步调查分析,并将相关指标的分析作为判断税负轻重的重要参考指标。在宏观分析中,我们应该注意两个相关指标:第一,考虑政府收入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比值。同时,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应计入总量。其次,考虑工业增加值增长率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之间的比率。尽管这两项指标在2016年显示出明显的下降趋势,但必须认识到,这一下降是前几年税收负担过重的产物。今后,我们应该继续关注这两个相对指标的变化,作为宏观决策的重要参考。在微观层面,我们应该注意两个相关指标:第一,税费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一般来说,这个比率不适合当前企业的毛利(即当前利润与营业收入的比率)。第二,税费占当期利润的比例。一般来说,这个比例不应超过30%。行业协会应重视上述相关指标的变化,及时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中小企业税务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于认为,我国税收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税法和税收政策的宣传形式大于内容,互动性不够,时效性不够;管理标准和服务不到位,容易导致双方的纠纷和矛盾;税收效率低,成本高,部分设施利用不足;税控软件和网上税务系统的功能仅限于管理,不易使用;不合理地限制纸质发票的购买数量和单一发票的金额;税务管理的大数据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没有为中小微企业的质量提升服务。因此,在积极推进减税、减费的同时,也要尽快增强企业的税收管理服务能力。
一是完善税收法律政策的宣传方式,积极有针对性地推进,确保有效反馈,增强企业财税管理意识。我们必须重视互动栏目的建设和维护。技术不是问题,但关键在于理念。应该有一个专门的负责人,应该注意双向反馈,因为它是有活力的,是有价值的。
第二,要加强税收与行政一体化时期的关系协调,在中小企业涉税问题上做到宽严相济。政府实施的“三证合一”、“营改增”、“五证合一”等新政策,以及国税和地税的联合税收政策,对企业来说是好消息,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可能影响到纳税企业,因此应避免“空块”引发的涉税矛盾。同时,要加强税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对态度和能力与其职责不相适应的人员进行调整。税务部门在处理企业涉税问题时,应把握规模,区分恶意和无意行为类型,做到宽严相济。一方面要保持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另一方面要保护企业的积极性,关心企业,帮助企业成长。
三是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审批,提高税收效率,降低税收成本。从税务的实际情况来看,归档和处理文件的业务最多。要突出重点,优化此类业务流程,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下补充纸质资料相结合,做好档案备查工作,减少纳税人来回跑的次数,提高一次性通过率。企业代购发票和代开发票等。尽可能地。
第四,升级税控软件和网上税务系统,兼顾企业财务管理和财税一体化的需要,推进财税共同管理。税务管理部门应利用税收控制系统促进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企业的经营与金融一体化,财税也需要一体化。企业之间的业务可以是不同的和定制的,但是企业的财务和税务管理可以是标准的和通用的。税务部门应支持税控系统的技术升级,以财税管理一体化和中小企业共同管理为目标,增加相应的功能,注重提高易用性和易用性,提升中小企业的财务信息化水平,方便中小企业开展业务,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中小企业的财务信息化成本,对企业来说相对经济可行;同时,有利于税务部门加强信息的收集和利用,加强企业的动态管理。
第五,开放采购发票数量和单发票金额,加快实施电子发票。中小企业的发票购买和开票行为可以采用负清单系统进行管理。对于经营正常的企业,可以发放普通增值税发票的数量和单笔金额。对于经营异常的企业,要严格控制管理。退货发票的实质,加快电子发票的实施。在网络时代,实施电子发票的条件已经完全具备,可以减轻税务管理、企业和社会的负担。
第六,加强大数据资源的利用,使税务管理能够准确服务于中小企业。具体包括:以数据管理为突破口,建立中小企业精细化、集群化管理模式;把握交通入口,搭建“售票”平台和“税收客厅”;推进税收抵免与信用相结合,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共同促进诚信的共同激励,也具有约束力和吸引力。将税收信用与信用融资相结合,税务机关与金融机构相互信用认可,为信用评级较高的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支持,千方百计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这不仅有利于企业融资,也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清正廉明的人们畅通无阻。加强对不诚实行为的联合惩罚。对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人员,将依法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罚,并采取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禁止参与政府采购、限制获得政府土地供应和政府财政支持、防止其出境等措施,使失信者难以流动。
标题:明确企业税负指标 提高税政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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