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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每年6月至10月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必需的药物;不要用钱代替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用于抵消高温津贴。

近年来,高温天气几乎是一个季节性话题,夏天一定很热。虽然从2015年开始,国家每年都会发布关于夏季防暑降温的通知,各地也根据通知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了相关措施。然而,仍然有一些地方的高温津贴已经减少到“纸张福利”。归根结底,这是因为相关系统设计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实施不完整和不连续。

为解决这一问题,高温津贴应纳入劳动就业范围,成为劳动福利的一部分,纳入工资设计,并作为劳动者权益之一得到正常调节。一方面,高温津贴与员工工资挂钩,占一定比例,这一比例根据行业实际情况有所区别。具体标准的制定以各省气象统计的平均热天数为基础,计算发放月数和工资比例。另一方面,高温津贴作为劳动就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仅要写入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还要纳入劳动合同、劳动权益保护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在监管中占有一席之地,从而打破实施中的“最后一公里”障碍。(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方清江)

把高温津贴落到实处

(主编:范黛玉)

标题:把高温津贴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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