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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混,就应该混。如果你想独处,你应该控制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肖亚青在3月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不是所有的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都要实行混合所有制,适合控股的要混合改革,适合控股的要控制。“国有企业可以不持股,也可以参股”。
与肖亚青的观点相似,中国人民大学最近发表了《新时代新国有企业改革新思路——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逻辑、路径和实施》,认为没有必要对所有国有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革,而是可以从产品性质和行业特征两个维度客观地制定功能导向的分类方法,从而为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选择不同的改革模式,即提供公共产品的国有企业应该选择国有模式;垄断型国有企业应选择国有控股模式;一些有竞争力的国有企业应该进行产权多元化改革,一些应该私有化。同时,要根据创新链的不同环节界定国有企业的生存范围,构建“国家”和“人民”共同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协调合作框架。
该报告于3月18日在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所、经济学院和中国程心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中国宏观经济论坛(2017年第一季度)”上发布..
报告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改革的目标。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了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作为一个转型中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必须把一批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必须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改革国有企业。因此,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不应该相互排斥,而是可以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关键是确认他们在各自适合发展的领域发挥作用。
“在国有体制框架内探索国有企业走向市场的改革思路在逻辑上是有问题的,因为在国有体制框架内解决政企分开和所有权可转让这两大问题是困难的。这是国有企业传统弊端难以根除的重要原因。”据报道。
在分类改革的原则下,应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共产品的长期混合、自然垄断的控制权混合和竞争性领域的流动性混合。
具体而言,在公共产品领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履行的职能是,对国有企业实行企业与资产并重的管理,重点是企业管理;在自然垄断领域,SASAC为国有企业履行资产和资本管理职能,重点管理资本;在竞争领域,SASAC为国有企业履行资本管理职能。
在利益相关者合作的逻辑下,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创新是通过分类和分层来推动的。在公共产品领域,构建国有企业内部决策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治理结构;在自然垄断领域,构建董事会联合治理、监事会联合监管和国有企业外部相机治理相结合的治理结构;在竞争领域,构建公共治理和相机治理相结合的治理结构。
报告还指出,在分类推进治理结构创新的基础上,应分类构建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在公共产品领域,国有企业领导人的晋升激励与薪酬激励相结合,晋升激励是主要激励方式;在自然垄断领域,国有企业经营者中层管理人员以职务晋升激励为主,薪酬激励为辅,而SASAC和地方政府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兼顾职务晋升激励和薪酬激励,市场招聘的职业经理人采取市场化薪酬激励;在竞争领域,市场化薪酬激励主要针对国有企业经营者。
标题:不必对所有国企都进行市场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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