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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带钢”是重点也是难点,相关工作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务实,源头要挖深,销售链要切断。此外,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优势产能的作用,用法治手段消除非法和非法落后产能赖以生存的土壤
根据既定的时间表,“带钢”必须在今年6月30日之前完全禁止。目前,各地正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湖北省只有一个地方最近查处了13家“带钢”企业。
所谓“带钢”,是指以废钢为原料,在中频感应炉中冶炼,成分和质量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主要用于建筑的钢或钢。其质量、技术、安全、环保等方面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特别是一些产品以次充好,甚至进入重点工程,给建筑工程质量带来很大隐患。本世纪初,国家有关部门给了“带钢”一张“红牌”,但十多年后,“带钢”的生产和销售却没有得到控制。“带钢”屡遭打击,已成为钢铁行业的顽疾。
在大力推进供方结构改革的背景下,国家决心彻底消除“带钢”等非法和违法产能,并采取有力措施。对此,业内有识之士深感兴奋。业内一些专家已经计算出了一个账户。目前,钢铁行业中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一吨钢的环保成本在200元左右,一般高于120元,而一些“带钢”企业几乎没有环保投资。这种落后的生产能力,以牺牲环境能源为代价,依靠不公平竞争获取巨额利润。在伤害下游用户的同时,也容易导致“恶钱驱逐好钱”的市场问题,危及行业的健康发展。这是钢铁行业的害群之马,必须尽快清除!
目前,关于打击“带钢”的艰巨任务,在各地整改之前,进展是有效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禁止“带钢”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相关工作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和务实。一方面,要深挖源头,开展全面调查,坚决清理“带钢”生产企业,特别是要拿出“挖三尺”的力量,摧毁那些隐蔽的、善于伪装的企业,使整改和淘汰没有死角。彻底;另一方面,要切断销售链条,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流通环节中的“带钢”,找出黑链,绝不姑息假冒伪劣,让利益链条中的罪犯付出相应的代价。在各级实施过程中,要保证力度不变、行动不变,加强监督核实,严肃处理监督不严、执行不力、弄虚作假的问题。
禁止“带钢”不仅需要沉重的打击,还需要标本兼治。因此,应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产能优势作用,通过法治手段消除非法落后产能赖以生存的土壤,防止“带钢”死灰复燃。
今年是供方结构改革深化的一年,钢铁产能削减工作仍需突破障碍。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有关方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工作,争取实效,坚决彻底取缔“带钢”,为实现全年脱产目标和任务,促进钢铁工业健康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周雷)
主编:杜昌
标题:把“地条钢”坚决“罚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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