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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近年来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变化,资本市场的信用建设面临新的任务,有必要对市场的新领域、新主体、新活动实现信用监管的“全覆盖”。随着信用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一地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处罚模式使得失信者难以流动,这也有利于进一步丰富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工具箱,大大提高监管执法效率。
我们的记者杨毅
诚信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石和资本市场的生命线,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中国证监会近日就《证券期货市场信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此次修订的重点内容之一是扩大诚信信息覆盖的主体范围和信息内容范围,实现资本市场诚信监管的“全覆盖”。同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适应新时期资本市场发展和监管执法的需要,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也是中国证监会的一项基本制度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近年来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变化,资本市场的信用建设面临新的任务,有必要对市场的新领域、新主体、新活动实现信用监管的“全覆盖”。随着信用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一地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处罚模式使得失信者难以流动,这也有利于进一步丰富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工具箱,大大提高监管执法效率。
市场诚信建设框架需要升级
中国证监会一直致力于推进资本市场的诚信监管。第一部资本市场诚信监管法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12年颁布实施,2014年修订。《暂行办法》实施五年来,取得了积极成效,强化了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信用约束,增强了整个市场和全行业的信用意识,对推进资本市场信用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中国证监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了有效探索。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诚信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更高的要求。但是,资本市场出现了新情况、新发展,监管工作面临新问题、新任务。有必要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一方面,近三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几个关于信用建设的专项文件,其他领域的政策文件也对信用监管体系和机制的创新做出了安排,明确要求建立一系列新的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体系和机制。
另一方面,从资本市场的角度来看,随着资本市场层次的日益丰富和融资功能的日益完善,不仅主板和创业板在扩张,而且“新三板”和私募股权市场也在快速发展。区域股票市场也已纳入规范化发展轨道,资产支持证券、债券、期货等也有新的发展,应纳入市场诚信建设框架。
另一个更直接的背景是股市异常波动暴露出来的资本市场体系和机制的构建。中国证监会在《办法》起草说明中指出,2015年股票市场异常波动反映出的“交易主体不成熟、交易体系不完善、市场体系不完善、监管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与市场参与者信用水平低、信用体系和机制不完善、信用约束不足、效果不佳密切相关。
传统监管手段的有益“补充”
业内人士表示,迫切需要进一步创新信贷监管体系和机制,以适应不断变化和交织的市场新形式、新模式和新方式以及日益复杂的市场运作。例如,近年来,不仅融资融券发展迅速,而且债券质押式回购和契约式回购也取得了很大进展。有必要在这类交易活动中融入诚信信息,引导相关主体在这类交易活动中查询诚信档案,体现诚信约束。
同时,完善和加强信用监管机制、措施和手段,是更好地落实依法全面严格监管要求的重要抓手。在简政放权的背景下,在确保良好市场准入的同时,迫切需要创新诚信监管的方法、机制和手段,丰富监管的“工具箱”,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分制度,实施诚信分类管理,为事件中的监管提供一个切入点。此外,一些领域处于传统监管手段之外,信用约束机制可以起到“补充”和“强化”的作用。
据了解,修改《暂行办法》形成《办法》的总体精神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丰富资本市场信用监管体系。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表示,此次修订主要集中在七个方面。一是扩大信用信息覆盖的主体范围和信息内容范围,实现资本市场信用监管的“全覆盖”。二是建立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信息披露“黑名单”制度。三是建立市场准入信用承诺制度。四是建立主要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体系,对主要市场主体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第五,建立行政许可“绿色通道”制度。第六,建立市场主体间的信用状况互查制度。第七,强化事后监督的诚信约束。
其中,“黑名单”主要是指公开行政处罚、市场禁入、证券期货犯罪、拒绝配合监督检查或调查、拒绝执行有效的处罚决定等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并被市场强烈反映的违法不可信信息。
让不值得信任的“不能走”
事实上,《办法》在加强监管部门诚信监管和约束的同时,进一步重视和发挥诚信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的作用,打破了诚信信息隔离给监管和执法带来的局限,真正构建了“一地破,处处制约”的工作格局。
《办法》明确将信用档案的查阅作为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监督管理措施、监督检查等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必要环节,以更有效地惩治违法失信行为,增加违法失信行为的成本。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报的2016年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情况,截至2016年底,中国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累计保存了88万多条市场主体信息和15.0121万条诚信信息,包括执法信息、行政许可审批信息、监管关注信息、公开承诺信息、正面诚信信息等信息。与此同时,通过信息共享,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包含了996万条由外国部委交换的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在《办法》修订期间,市场交易中的信用约束也得到强调。违规者在开户、参与信贷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及其他市场活动时将受到严格限制。
数据显示,市场参与者对诚信状况的关注度有了很大提高。2016年,各市场主体向地方机构申请现场查询诚信报告2817次,公众通过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市场诚信信息查询平台”栏目公开查询254829次,分别比上年增加11次和4次。
分析人士说,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资本市场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依赖信用。由于资本市场的交易模式和机制一般是建立在委托、信托等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这就要求参与市场交易的各方必须具有高度的诚信。随着资本市场信用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我相信在未来,“守信用的人将会受益于各地,失信者将会寸步难行。”
标题:资本市场诚信监管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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