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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环境污染治理要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推动建立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和排污许可制度相结合的新型污染治理机制,探索限期实施第三方治理,支持第三方治理单位参与排污权交易。

完善第三方治理

意见认为,在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绿色金融、项目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目录等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第三方治理,并开展试点示范,及时推广成熟经验和做法。

同时,探索实施限期第三方治理。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将试行限时第三方处理。环境保护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可以督促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顿和拒绝自行治理污染的排污单位限期实施第三方治理。

意见明确培育企业污染治理新模式,积极推进资源型处置方式,探索利益共享的环境绩效承包服务模式。鼓励第三方治理单位提供环境污染诊断、污染控制方案编制、污染物排放监测、环境污染控制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等综合环境服务。

以工业园区等产业集群为突破口,鼓励引进第三方处理单位,对区域内企业污水和固体废物进行综合集中处理。以“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造纸、建材等15个高污染行业为切入点,鼓励引进第三方处理单位进行专业化污染处理,实行多种形式的第三方处理模式。

此外,提出支持第三方治理单位参与排污权交易的意见。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积极完善排污权交易试点,通过市场调节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为第三方治理单位创造利润。第三方处理实现的污染物减排计入排污单位的排污权账户,排污单位作为排污权的交易和收益主体。

提供融资支持

2015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推进工业等领域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希望解决工业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然而,在过去两年左右的时间里,这种模式的推广速度相对较慢。

苏伊士亚洲执行副总裁孙明华在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时表示,第三方治理尚未大规模实施。一个重要原因是业主更加关注资金的提供者,而第三方治理主要解决技术和管理问题,所以推广速度相对较慢。

她认为第三方治理的收费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模式仍需改进。对于环境第三方治理项目来说,投资通常很大,周期也很长,因此企业要承担很大的财务风险。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第三方治理项目在项目开始时并没有明确后期的支付机制和资金来源;有些项目虽然已经明确,但财务上难以实施,导致企业贸然参与。

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要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包括鼓励绿色金融创新、积极开展试点示范、编制和发布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目录等。

建议鼓励地方政府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为第三方治理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探索引入第三方支付机制,按环境绩效支付,保护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单位的权益。从已制定的规划计划中选择潜在项目,如空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处理试点项目储备,并纳入相关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标题:环保部细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环境治理推进望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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