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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为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促进境外投资持续、合理、有序、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国务院办公厅批准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鼓励和限制境外投资的范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中国企业积极稳妥地开展海外投资,在海外能源、制造业、高新技术和服务业等领域成功实施了一大批项目,对推动相关产品、技术和服务“走出去”、推动国内经济转型发展、深化中国与相关国家互利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不过,上述负责人也表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存在一些问题。一些企业未能准确把握国家“走出去”的战略定位,对海外投资缺乏系统规划和科学论证,盲目决策,后续操作困难,造成重大损失;一些企业将海外投资重点放在房地产等非实体经济领域,不仅未能带动国内经济发展,还导致跨境资本外流大幅增加,影响了中国的金融安全;一些企业忽视投资目的国的环保、能源消耗和安全标准和要求,导致矛盾和纠纷,不仅造成经济损失,也损害中国的对外形象。
上述负责人在谈到禁止境外投资时表示,中国面临复杂多变的安全和发展环境,境外投资风险因素明显增加,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任务日益艰巨。《指导意见》提出禁止企业参与五类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活动,旨在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划定明确的“红线”和“禁区”,更好地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安全。
《指导意见》明确禁止境外投资包括:未经国家批准的军工核心技术和产品出口的境外投资;使用禁止在中国出口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的境外投资;赌博、色情等境外投资;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禁止的境外投资;其他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
业内人士表示,《指导意见》明确禁止境外投资,这将有助于防范和应对境外投资风险,促进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与投资目的国的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通过完善中长期制度建设和短期外资相机控制,促进外资便利化,防范外资风险。
标题:左永刚:明确海外投资禁区 有助于防范和应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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