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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下发部署法律援助义务律师的意见

加强办案机关与法律援助机构的合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责任律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法律援助责任律师工作做出部署。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央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也是一项重要内容。《意见》的制定和颁布,对于有效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诉讼权利,进一步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派律师到人民法院和看守所执勤。当值律师的职责主要是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以及转交法律援助申请和其他法律帮助。同时,他的职责还包括为认罪服法制度改革试点中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检察机关的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处刑书,代表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投诉和控告。

五部门出台意见部署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为规范责任律师服务,《意见》规定了责任律师的工作纪律,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加强对责任律师的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协会对责任律师的监督管理职责。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值班律师工作中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将当值律师的职责告知律师协会,律师协会应当包括当值律师的年度考核和信用服务记录。

五部门出台意见部署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意见》规定要加强办案机关与法律援助机构的合作,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告知义务,建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看守所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提供必要支持,看守所为值班律师见面提供便利。(记者魏哲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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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五部门出台意见部署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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