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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证监会获悉,监管部门正在研究修订《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并购重组等证券法律业务的细则,不断完善证券法律业务监管体系。

2002年,国务院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不再受资格限制。这也是资本市场上唯一取消资格管理的证券服务机构。中国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取消资格管理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要更加注重监管规则的制定,严格事后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证监会正着手完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细则

经过多年的发展,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已经成为资本市场法治的重要力量,在资本市场中扮演着“守门人”的重要角色。据统计,中国有300多家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近万人。随着证券法律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业务数量大幅增加,已成为我国律师行业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证监会正着手完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细则

上述人士表示,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守门人”,肩负着重要的公共使命。中国证监会贯彻依法全面严格监管的理念,高度重视证券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和监管,正在研究修订《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ipo)、并购等证券法律业务的细则。

标题:证监会正着手完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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