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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三月八日电(记者付强)“外交部正在推进领事保护和协助立法,并将在两会后公开征求公众意见”。8日,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在回答中国新闻社记者提问时透露了这一消息。
事实上,这并不是有关部门第一次提及保险法例。2007年3月,外交部根据NPC代表和CPPCC委员的建议,开始分阶段研究和推进领事保护立法,以规范领事保护。2009年1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主要规定了领事职责的范围、履行职责的基本原则、领事保护制度以及领事工作的相关事宜。
几年后,保险立法的新进展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在接受中国新闻社采访时,许多专家表示,近年来,中国领事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急剧增加,立法有助于更好地维护海外公民的权益,这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中国公民和企业出国的数量迅速增加。在过去的2017年,有1.3亿mainland China人出国。在人数激增的背后,侵犯中国公民海外合法权益的风险增加,中国的保险工作日益艰巨。据王毅介绍,仅在过去一年,外交部就处理了7万多起保险案件,发出了1000多份海外安全提示。“12308”保险热线接到了17万个电话。
与此同时,一些公民“入境不问禁令,入境不问习俗,入境不问禁忌”,导致因缺乏法律意识和必要的常识而引发的纠纷,进而因权利保护过度和不合理而恶化,进一步加重了领事保护的难度。
“出境旅游仍处于起步阶段,国际社会的形势日益复杂。领事保护仍需加强。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海外企业和公民对保险的需求日益旺盛,而外事部门对保险能力的供给不足,两者之间的矛盾将越来越明显。”外交学院副院长蒋瑞平认为,立法可以进一步完善领事保护制度,增强获得保险的能力,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中国政府前非洲事务特别代表刘认为,从领事保护的角度来看,立法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投保工作的深度、广度和准确性,也是领事工作不断进步和“为民外交”不断推进的体现。在国家层面,完善依法行政,推进全面法治是当务之急,这体现了国家立法工作与时俱进,有利于促进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
受访专家除了明确外事部门在领事保护方面的权责范围,使其工作能够依法、有据地开展外,还普遍认为应将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纳入立法范围,明确公民在遵守安全提示、合理安排出国旅行和承担相关费用方面应履行的法律义务。
他们无视有关部门的安全提示,坚持前往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并希望外事部门在遇到困难时“买单”。纵观近两年的新闻报道,这种现象并不少见。
江瑞平直言不讳地表示,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领事部门有责任保护海外公民和企业的生命和财产,但没有义务对不合理的要求作出自下而上的反应。”
广东国际战略研究所周边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周方银对记者表示,领事保护涉及外交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不可能搞“大包装”、“一刀切”。“通过立法,每个人对自己的责任都有明确的期望,这可以提高公民对风险、法律和规则的认识,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使旅途更加顺利,这对公民本身也是一件好事。"
标题:领保立法提速引关注 专家称“迫在眉睫”吁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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