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28字,读完约2分钟
1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主任、发言人严鹏程表示,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是不断增加煤炭质量供应、提高供应质量、保障能源安全、支持大型发电企业重组煤炭企业的必由之路。对此,《证券报》记者采访了中宇信息煤业分析师徐士南。
《证券日报》记者:大型发电企业正在重组煤炭企业。你认为这种重组包括哪些企业?
徐世南:目前,国内出现了多种煤电合资模式,如:神华模式——煤炭企业控股建设电站;山西焦煤示范——煤炭企业建电站;鲁能模式——电力企业兴办煤矿;伊敏模式——煤电一体化,统一运营,电力集团集中控股;淮南模式-煤电企业合作建设新的煤矿或电站。
总体而言,中国煤电合资企业有两大特点:一是五大电力集团搭建煤炭业务平台,向煤炭生产领域拓展。第二,发电企业入股、持股或收购煤矿。
《证券日报》记者:支持大型发电企业重组煤炭企业会有什么影响?
徐世南:近年来,在中国煤炭工业发展过程中,单一的产业结构和企业社会化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此外,中国煤炭及其下游产业的市场化程度也大不相同。煤炭市场化和用电依赖于计划,煤电矛盾长期无法彻底解决。例如,现阶段,一方面煤炭价格长期处于高位运行,另一方面,国家“降本”政策始终使电价难以调整,燃煤发电企业只能通过不断博弈,缓慢推进供方结构改革。随着煤炭减容工作的完成,煤炭市场逐渐升温,大型发电企业对煤炭企业的重组有望在两年内掀起高潮。
《证券日报》记者:大型发电企业重组煤炭企业会出现什么障碍?应该如何解决?
徐世南:障碍是:一是煤炭行业整体形势有所好转,但仍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集中度低、社会负担重、企业改革相对滞后等问题,特别是新老燃煤发电企业合资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不良资产处置矛盾更加突出。其次,目前电力本身的利润水平与煤矿不同,煤矿行业刚刚走出困境,而电力利润较少,给企业合资带来障碍。
建议监管部门出台相应政策,引导大量民间资本和外资投资煤电合资企业。此外,我们应该控制能源生产能力的无序发展。
标题:发电企业重组煤企有望两年后掀起高潮
地址:http://www.tehoop.net/tpyxw/3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