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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企业年金办法》,对2004年发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
对此,北京化工大学语法与法律学院教授、社会保障专家刘昌平昨日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企业年金办法》的实施一方面结束了试行周期,证明企业年金是一项设计科学、保障合理、运行安全的社会保障工程;另一方面,通过试点措施的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的新历史已经揭开。
《企业年金办法》不仅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其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也可以建立企业年金。达到资格标准后,员工可以按月、分期或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不同职位和缴费情况,在企业缴费金额上有所不同,从而体现年金的激励效果;同时,也要兼顾公平,控制差距,企业当期支付的最高金额不应超过平均金额的5倍。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勇说:“企业年金是按照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积累的,企业必须与之相匹配。企业之间的工资差异有时很大,普通员工和总经理之间的工资差异可能是10倍。然而,企业年金毕竟是养老金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你挣不到足够的工资,你也应该在提高效率的同时考虑公平。”
刘昌平认为,企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可以弥补养老金替代率的长期下降。从企业年金的实施来看,它有效地满足了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的企业员工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
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有8万多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共有2300多万名员工参加。将来,越来越多的人会享受这些好处。
标题:企业年金新规明日施行 2300多万职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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