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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属于中级法院,四家知识产权法院也设在中级法院,主要审理一审案件。设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被认为更有利于统一裁决标准。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制度改革更进一步。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南京、苏州、武汉、成都设立专门的司法机构,对部分知识产权案件实行跨地区管辖。目前,南京知识产权法院、苏州知识产权法院和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已经成立。

此前,201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和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决定》规定,最高法院执行三年后,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执行情况。

2017年,作为《决定》实施的第三年,最高法院在上海召开了第二次知识产权法院工作座谈会。与会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研讨会认为,三大知识产权法院在试点项目上取得了重大突破,效果明显。

“四个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意味着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有选择地增加知识产权法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组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说。

这不是整个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座谈会上指出,要从国家战略高度探索建立国家级知识产权上诉法院,与有关部门充分论证,细化和完善设立方案,扎扎实实建立国家知识产权上诉法院。

目前,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和四个专门法院主要处理技术一审案件。如果设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这意味着知识产权审判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审判将受到特别管辖。”吴对说道。

增加知识产权法院的呼声很高

为什么要在这四个城市设立特别法庭?

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机构与国家经济战略密切相关。成都、武汉、南京和苏州位于长江经济带的上、中、下游。据知情人士透露,今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可能跨地区审理京津冀地区的技术案件,以促进京津冀地区的协同创新。

"法院的位置与这些城市的声音密切相关。"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宁丽芝说。在2016年全国“两会”上,四川省高院院长和武汉市副市长刘都建议在四川省和武汉市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江苏省已将“积极争取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写入“知识产权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

“这四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基础也很好。”宁丽芝说。例如,目前江苏有29000多家企业申请专利,其中73家企业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秀企业,居全国首位。四川省有37个具有较强知识产权的试点示范县(市、区),居全国首位。

知识产权案件可分为技术案件和普通案件。前者包括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后者包括商标、版权和不正当竞争。

“知识产权是一个总括的概念,它包括多种客体、广泛的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和不断提高的专业性。这就要求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机构,并通过合理的管辖安排进行科学的分工,从而建设一支专业的司法队伍。四个专门法院的管辖权的确定有这种专业分工。”宁丽芝说。

“北京、上海和广州的知识产权法院从北到南纵向排列,而四个法院从东到西横向排列。这表明,就国家布局而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构的设置是基于实际需要和一个国家博弈的大格局。”宁丽芝说。

“这四个城市都有大量的知识产权案件,对专门机构的需求更加迫切,法官的审判经验更加丰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说。例如,2016年,江苏省受理了6390起专利案件,居全国之首。

知识产权案件的集中管辖

“知识产权案件司法审判的专业化和去行政化是司法改革的一个显著特点。”吴对说道。这意味着知识产权审判将倾向于跨地区的集中管辖。

根据最高法院的答复,成都和武汉的知识产权法院分别管辖四川省和湖北省的一审科技民事案件,南京和苏州的知识产权法院分别管辖江苏省相邻地级市的类似案件。

2016年12月,最高法院在上海召开第二次知识产权法院工作座谈会。最高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指出,要落实各项新的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案件管辖布局。

今后,集中管辖将超越省级行政区域的范围。陶凯元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拟成立“京津冀技术案件跨地区管辖领导小组”,协调合作率先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制度改革。

与会者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被认为对京津冀地区的技术案件拥有管辖权,具体的试点方案目前正在研究中。

“但将来不可能在每个省都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目前,中国有近100家中级法院有资格审理技术知识产权案件。如何整合它们是一个难题。设立特别法庭相对灵活,因为它不涉及独立准备。”一位知识产权法学者说。

他说:“目前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式是有争议的。”"这是集中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广东省的技术案件拥有集中管辖权,但最高法院已批准深圳两级法院仍可继续对一些技术案件拥有管辖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春建在2015年表示,深圳的知识产权案件总数超过了广州,而且这些案件技术难度大,涉及许多外交事务。他认为深圳有条件设立一个独立的知识产权法院。

南京和苏州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可能考虑了上述问题。根据最高法院的答复,苏州知识产权法院只对苏州、无锡、常州和南通的知识产权案件拥有管辖权,而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江苏省其他九个城市的案件拥有管辖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广州市人大负责,其院长由广州市人大任命,但它必须在广东省审理案件,这在今后可能会遇到法律障碍。通过设立特别法庭,你可以在人事任命和准备管理等问题上更加灵活。”上述学者说。

特别是,陶凯元要求我们克服“等待、依赖、索取”的消极心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一个具有国际视野和世界视野的知识产权法院。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管辖技术案件,但其他中级法院的知识产权法院并没有被撤销,而是继续审理地方普通案件。新成立的四个专门法院只关注一些技术案件,而不是所有的知识产权案件。“但由于它只是法院内部的一个法院,它在处理法院之间的关系时也更加灵活。”他说。

或者成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苏州和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由当地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相结合被认为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但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一审由基层法院审理。因此,当设立中级法院一级的知识产权法院时,管辖权不包括刑事案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说。

因此,“这四家知识产权法院虽然都有一审刑事管辖权,但也都突破了刑事诉讼法”,李顺德认为,“反对的声音会比知识产权法院小。”

知识产权法院的审判将在2017年持续三年,最早将在2017年年中进行总结和下一次部署。一位参加第二届知识产权法院工作研讨会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将来很有可能成立一个知识产权上诉法院。”

目前,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属于中级法院,四家知识产权法院也设在中级法院,主要审理一审案件。设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被认为更有利于统一裁决标准。

“设立国家知识产权上诉法院”是上述研讨会讨论的一个重要议题。李顺德认为,中国唯一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可以设在北京,为了方便诉讼,中国可以根据地区设立几个分支机构或巡回法院。

标题:四城市获批设立知识产权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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