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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熊安新区周边许多地方相继启动限购模式,河北省保定市许多地方相继出台楼市调控政策。除保定市满城区、保定市徐水区、保定市清远区和保定市定兴县外,保定市白沟新城也于当天出台了新的楼市限购政策。
根据新政,当地户籍户:本区户籍户无住房、无商品房贷款记录,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品房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在辖区内有成套住房或商品房贷款记录的家庭购买普通住房并申请商品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暂停向在我区登记购买第三套住房的家庭提供商业个人贷款;禁止任何家庭购买第四套及以上商品房。非本地户籍户:一套新建房屋或二手房受户限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财产自登记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
高阳县也在同一天发布了限购政策,暂停向城市规划中有三套或三套以上住房的家庭销售城市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暂停向城市无一套或三套以上住房的家庭销售城市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对于在市区购买第一套普通住房的家庭(第一套普通住房是指没有户名下的住房,也没有商品房贷款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有1套住房或商业或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在市区再次购买普通住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暂停向已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两次以上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停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在县城登记的无市区住房、无商品房贷款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首次在市区购买普通住房并申请商品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在市区有成套住房或商品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购买普通住房并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无城镇无房户和无商品房贷款及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非县城居民家庭,首次在城镇购买普通住房并申请商品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第一次在市区购买普通住房并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对于在市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将暂停。
对自申请购房之日起2年内在高阳县取得居住证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的外来人才、非居民家庭,高阳县居民家庭购房信贷政策参照相关证明文件执行。
新政将于2017年4月5日实施。
标题:保定白沟新城:非本地户籍限购一套且五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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