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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中国资产管理协会会长洪磊在华夏基金独家举办的“基金服务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研讨会上表示,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不断下降,个人账户运行存在一定问题。除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外,构建以个人独立养老金为基础的第三支柱对完善我国养老金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并将为整个养老金制度的重塑提供策略。

洪磊:第三支柱养老金应以个人账户为核心

洪磊认为,从养老体系的角度来看,有必要构建一个完善的第三支柱养老补充第一支柱;从居民储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来看,建立第三支柱养老金是改善家庭资产配置、促进经济长期增长的重要途径。

洪磊进一步解释说,第一支柱养老金的核心目标是为所有公民提供高于底线的基本保障,从而避免被剥夺老年。它的特点是有保证的和公平的,但它的缺陷也是明显的,支付的激励是不够的。个人理性选择是少花钱多办事。企业年金的第二大支柱是自愿支付,支付负担仍由企业主导。自2004年成立以来,它仅覆盖了2300万人。目前,在单位和个人共享的支付机制下,无论是强制性的第一支柱还是自愿性的第二支柱都不能为全体公民提供充分有效的养老保障。

洪磊:第三支柱养老金应以个人账户为核心

数据显示,中国居民家庭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是银行存款,2015年底占60%,持有银行理财产品占14.5%,直接持有股票和持有公共基金分别占17.7%和3.5%,其余4.3%是基本养老金累计余额3.99万亿元产生的未来股权。由此可见,在我国居民储蓄中,无风险资产即银行存款和银行融资占四分之三,总投资资产仅占五分之一,专门用于养老的资产不到5%。

洪磊:第三支柱养老金应以个人账户为核心

洪磊认为,上述资产结构会带来两种类型的金融配置扭曲:一是家庭部门缺乏规范专业的养老资产配置渠道;第二,金融体系在将居民储蓄转化为实际投资方面严重不足,尤其是缺乏有效的长期资本形成机制。

针对第三支柱养老金的制度设计,洪磊表示,在顶层机制层面,坚持以个人账户为核心,防止第三支柱成为一些机构和金融产品寻求政策保护甚至政策垄断的工具;在养老金金融产品的供给上,要坚持生命周期和养老金风险管理的要求,避免短期理财产品混淆养老金属性;在投资运营方面,坚持专业化分工、低成本运营、严格监管,建立统一的产品设计、信息披露、估值核算和公平交易标准,促进各种养老金产品在风险控制、长期收益和管理成本方面的充分竞争,使个人养老金账户实现投资者利益优先的原则;引入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公众监督可以防止个人养老金资产脱离投资者利益,成为投机者谋取不正当个人利益的提款机。此外,在制度环境方面,洪磊还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大力发展固定收益、现金流稳定的投资产品。例如,基于高质量房地产资产的公开发行reits的发展;二是推进养老金对接资产管理,构建三层结构;三是促进资本市场税收制度的完善。

洪磊:第三支柱养老金应以个人账户为核心

中国基金业协会养老金委员会主席、华夏基金公司总经理唐晓东表示,个人递延所得税养老金第三支柱是中国养老金制度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意义重大。公共基金可以充分发挥养老金第三支柱的“长款”优势,实现长期稳定的收入。

唐晓东建议,基金行业应积极规划和建立符合第三支柱要求的养老基金产品线,特别是能够充分发挥长期资本优势、匹配参与者风险回报特征、减少业绩波动和跨越经济周期的fof产品,如目标日期基金和目标风险基金。(经济日报记者周琳)

(编者: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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