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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6月2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名进行地方融资的通知》,重点是规范地方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制止地方政府非法举债融资。前一天,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正式发布《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2017年要在土地储备领域开展试点,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此前,5月3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行为的通知》,对地方政府违反法律法规使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和政府投资资金借款进行监管。

“堵旁门”同时“开正门”让地方举债更透明

在一个月内,监管机构相继出台了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措施。目的很明确,即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初步实现当前地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违法融资方式的全政策覆盖,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管的“闭环”制度体系,牢牢把握无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后,地方政府应该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举债,而不是通过任何其他方式。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认为,通过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的程序严格且耗时较长,从政府购买服务以启动项目更快、更方便。结果,政府采购服务的范围扩大了,采购项目变成了采购服务,变相举债,积累了隐性债务风险。

同时,为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当一些地方政府设立ppp项目和政府出资的各种投资基金时,政府或相关平台公司承诺在合作期间每年向社会资本支付固定费用或以固定价格回购社会资本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无论是采用固定收益还是股份回购,本质上都是地方政府的变相融资行为。

这种债务融资带来的大量无形债务削弱了地方债务的控制效果,对ppp模式的进一步推广产生了巨大影响,加剧了地方金融风险,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堵住侧门”是恰当的意思。

然而,面对地方政府的稳步增长和资金的巨大需求,有必要“打开前门”,同时“堵住侧门”。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将使土地储备资产和预期土地出让收入明晰化,有助于形成总量可控、动态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土地储备项目合法、规范的合理融资需求,有效发挥土地资源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保障中的作用,为地方政府借贷融资打开大门。(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孟非)

“堵旁门”同时“开正门”让地方举债更透明

(编辑:吴晓娟)

标题:“堵旁门”同时“开正门”让地方举债更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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