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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央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制造业强国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鼓励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允许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并购债券等方式筹集并购重组资金。

“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建立先进的制造业融资分工体系,加强对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重点产业的专业支持。”《指导意见》强调,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新兴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先进制造业集聚区设立技术金融特许经营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企业集团设立企业集团金融公司,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制造企业通过持股和参股方式在制造业集聚区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支持大型飞机、民用航空、先进轨道交通等。 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科技船舶、智能电网成套设备等高端装备重点领域拓展市场应用,提高国际竞争力。

央行等五部门:支持合规制造业企业境内外上市

指导意见提出推进投贷联动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稳步有序推进投贷联动业务试点;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对制造业强国建设的金融支持。充分发挥股权融资的作用。积极支持合格的优质成熟制造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融资,推动重点领域制造企业做强做大。加快高新技术制造企业和先进制造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上市融资,充实中长期资本实力。在上市融资企业储备中,我们将优先支持创新能力强劲且增长良好的制造企业。支持制造企业海外上市融资,提升中国制造企业国际竞争力。鼓励制造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并购实现产业整合和布局调整优化,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

央行等五部门:支持合规制造业企业境内外上市

充分发挥企业信用债券部际协调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久票据、定向工具等直接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调整债务结构根据指导意见,有必要设计和开发符合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Aiji、净值、信息)特点的创新债券品种,支持制造业资产证券化,促进风险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央行等五部门:支持合规制造业企业境内外上市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指南中提出的对制造企业的金融支持措施非常有针对性,这些措施将会一个接一个地奏效。对于上市制造企业来说,这是一个实施并购、做大做强和“走出去”的绝佳机会。对于股市投资者来说,这是另一个改革红利和新的投资主线,需要认真对待。

标题:央行等五部门:支持合规制造业企业境内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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