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15字,读完约3分钟
在“萝卜章”事件在资本市场肆虐并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后,霍善军获悉,近日,四川省证监局发布公告《关于采取措施责令国海证券(000750,诊断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任天路证券营业部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决定》。 根据公告,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任天路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
1.2015年7月26日,原销售部试用员工刘江勇在销售部组织的推介会上表示:“合同签订后,操作流程是由我来做决定,公司其他人来操作”,并且“销售部将与客户签订协议,分成两个或八个,这就是我们的‘资产管理’服务。”上述宣传包括代表客户做出投资决策和分享投资收益。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2.刘江永在营业部担任投资顾问时,私下接受营业部客户孙建瑞的委托,买卖证券,共1571笔;私下接受营业部客户王磊的委托,买卖证券,共148笔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3.业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并有效实施合规管理。同时,销售部门的客户回访不到位,导致上述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暂行规定》第九条和《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第三条第(四)项。
因此,四川证监局要求营业部增加合规检查次数,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局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经查阅资料,霍善军了解到,《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告知客户以下基本信息:证券投资顾问不得代表客户做出投资决策。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顾问不得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顾问不得代表投资者从事证券期货交易。
从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公告可以看出,刘江永太“牛”了:他不仅向客户吹嘘自己可以代表客户理财,还把钱一分为二或八,几乎成了私募的运作模式。作为投资顾问,我也为客户处理业务。国海证券此前曾发生过“萝卜章”事件,这次它收到了证监局的公告措施。公司的风险控制和合规水平很难不引起市场的关注!
标题:国海证券前员工对客户称有资管型服务 可二八分成!
地址:http://www.tehoop.net/tpyxw/14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