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74字,读完约3分钟
经济日报记者李志国报道,日前,上海市正式公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商业办公项目的意见》,对商业办公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据了解,在上海部分商业写字楼项目的开发过程中,部分开发商并未根据规划批准的使用性质改变房屋结构、设施设备,擅自将规划的房屋用途由办公用房改为住宅用房,形成了所谓的“类住宅”。它在土地性质、土地使用权、水电设施和使用价格、居民定居和子女就学等公共服务政策、住房交易税率等方面明显不同于普通商品房,严重违反了规划和建设管理。
据统计,上海市此次清理整顿已纳入近1700万平方米的商业办公项目。新发布的《意见》明确指出,开发企业应是整改责任的主体,并提出了分类整改措施。对于约1200万平方米尚未入住的房屋,如果在建设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开发企业应自行整改,并在通过项目区组织的联合验收后,方可继续办理竣工验收、销售、房屋交易登记等手续。约500万平方米的房屋实际已被占用,将被记录在房屋交易登记信息系统中。如果实际用于居住,开发企业和业主应承担整改责任和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如果违章建筑如夹层未按规定整改,将在房屋登记中注明,以限制交易。
同时,《意见》明确指出,如果开发企业在销售中存在误导行为,将支持购买者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拒不整改或未能消除影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将处罚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采取限制非法项目开发单位参与土地招标拍卖、金融机构不向其发放新贷款等措施。完成清理整改项目,实施“清单制”的后续管理。同时,根据《意见》的要求,上海将加强对商务办公项目全过程的监管,不再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商业办公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混淆房屋使用性质的内容。在满足环境保护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部分符合规划条件、区域功能定位和生产与城市一体化要求的商业办公用地或项目,可参照上海市旧城改造的相关规定,按规划程序进行调整,用于租赁住房建设。
记者了解到,在《意见》出台之前,上海闵行区和嘉定区已经率先开始了商业办公项目的清理整顿。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永表示,上海将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牢固树立“房子是为了生活,不是为了投机”的立场,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此外,上海将进一步完善廉租房、公租房、公产保障房和征收安置住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各类人才住房保障。据了解,上海市政府决定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5万套,完成中心城区48万平方米二级旧房改造,完成郊区城镇4.4万平方米旧区改造,实施300万平方米旧房综合改造。
(编者:梁
标题:上海将对类住宅“清理门户”
地址:http://www.tehoop.net/tpyxw/10928.html